台灣熱門娛樂交流論壇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49|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台灣老牌女歌手千百惠晒出大陸身份证:已持有20多年

[複製鏈接]

2103

主題

2103

帖子

6355

積分

管理員

Rank: 9Rank: 9Rank: 9

積分
6355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2-9-29 16:09:1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近日,台灣老牌女歌手、具有“情歌天後”之称的千百惠在互联網短視频平台晒出本身的大陸住民身份证,并暗示已持有该证件20多年。

11月27日,千百惠在其抖音平台账号公布了一则短視频,她在視频中面临镜头称,“我就是来自中國台灣高山族的千百惠,有一個工除腳臭噴霧,具要给你们看哦!不外只能看一次哦!”随後,她晒出了本身的大陸住民身份证,并暗示:“在20多年前就有了這张身份证,今後可不准欺侮我喽!”

她在視频先容文字中写道:“无論身在哪里,祖都城是我壮大的寄托,為此我倍感骄傲!運動彩券線上投注,”

對此,有網友提出质疑称,《港澳台住民栖身证申领發放法子》2018年9月才正式施行,為什麼千百惠早在20年前就已具有大陸住民身份证?

彭湃消息(www.thepaper.cn)梳理發明,現行的《身份证法》自2004年起實施,2011年颠末一次點窜。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天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员會第三次集會經由過程《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民身份证法》,该法案自2004年1月1日起實施。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天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员會第二十三次集會經由過程《關于點窜〈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民身份证法〉的决议》,该法案點窜後自2012年1月1日起實施。

《身份证法》第九条划定: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台灣同胞迁入内地假寓的,華侨回國假寓的,和外國人、无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假寓并被核准参加或规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在打點常住户口挂号時,理當按照本律例定申请领取住民身份证。

据中新網报导,2006年3月16日,時任公安部治安辦理局副局长鲍遂献在消息公布會上先容称,法令划定,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台灣同胞迁入内地假寓的,在打點常住户口挂号時,理當按照本法的划定,申请领取住民身份证。港澳台的同胞可以申领内地的身份证,但有两個前提:第一,必需迁入内地假寓,這阐明是内地的住民了;第二,要打點内地的常住户口。

而在《身份证法》以前,大陸履行的是1985年9月6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民身份证条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民身份证条例施行细则》。

此中,1999年10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民身份证条例施行细则》第七条划定:回國假寓的華侨,回内地假寓的香港、澳門同胞,回大陸假寓的台灣同胞,年满16周岁的,在打點户口挂号手续的同時申领住民身份证。

是以台北外送茶,,按照瘦身燃脂丸,上述划定,千百惠只要知足年满16周岁、在大陸假寓、打點常住户口等前提,即可申领大陸住民身份证。

公然資料显示,千百惠原名钟兰芯,1963年诞生在台灣新竹。

千百惠早年在接管央視采访時先容称,本身在高中三年级的時辰,一次在餐厅打工的履历,讓她與音樂结缘,至此走上演唱之路。上世纪80年月,凭仗《當我想你的時辰》、《走過咖啡屋》等歌曲,她成為两岸風行樂坛红极一時的明星。

1991年,千百惠與大陸音樂人士高峻林成婚,撤退退却出歌坛。直至2003年,淡出歌坛十余年的千百惠再度表态央視《歡聚一堂》節目,宣布正式复出。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台灣熱門娛樂交流論壇  

未上市, 未上市股票, 追星族, 聚左旋乳酸, 鹹酥雞加盟, 創業加盟推薦, 熱門加盟, 飲食加盟, 慢性食物過敏檢測, 支票借款, 票貼, 團體服, 團體制服, 獨立筒沙發, 廚餘機中古沖床抽脂價格, 環保餐盒, 音波拉皮, 翻譯社, 瘦臉, 禮品, 贈品, 冰淇淋機綿綿冰機夾克, 水彩畫室素描飄眉, 割雙眼皮當舖, 汽車借款, 廚餘回收汐止當舖, 未上市翻譯社, 刷卡換現金, 台北招牌設計, 汽機車借款, 堆高機, 悠遊卡套, 未上市, 刷卡換現金, 保麗龍切割, 立體字, 台中搬家, 台中搬家公司, 痔瘡膏, 除蟎噴霧, 預防白髮推薦, 種植電鑽上唇定位牙齦整形體雕, 美體, 悠遊卡套, 世界杯, 世界盃, 捕魚機遊戲, 九州娛樂app, leo官網, LEO娛樂, 運彩場中, 歐冠杯投注, 歐冠盃投注, 歐冠杯下注, 歐冠盃下注, 歐冠杯決賽, 歐冠盃決賽,

GMT+8, 2024-11-22 02:44 , Processed in 0.060705 second(s), 5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